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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31 深市 苏大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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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大维格: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5-08-26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15-042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因5名激励对象离职,注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3.36万份,注销预留股票期权2.415万份,注销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及的激励对象调整为55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79.825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激励对象调整为17名、预留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42.585万份。同时,因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9.41元调整为29.39元,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1.21元调整为31.19元。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3年9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3年9月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核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形成了《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
    3、2013年12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3年 12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4、2014年1月13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办理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事宜等。
    5、2014年1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59名激励对象273.2万份股票期权,首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14年1月27日,行权价格为44.16元。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4年1月2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6、2014年5月26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期权简称:维格 JLC1,期权代码:036138。
    7、2014年6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 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由303.2万份调整为454.8万份,其中首次授予273.2万份调整为409.8万份,预留授予部分30万份调整为45万份;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4.16元调整为29.41元。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4年6月1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8、2015年1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20名激励对象45万份预留股票期权,预留股票期权授权日为2015年1月26日,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1.21元。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5年1月2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9、2015 年2月16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了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维格 JLC2,期权代码:036174。
    10、2015年4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以及因公司2014年度业绩未达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考核目标,而注销相应的股票期权份额,本次合计注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126.615万份,注销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及的激励对象调整为57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83.185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授予数量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5年4月1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1、2015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因5名激励对象离职,注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3.36万份,注销预留股票期权2.415万份,注销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及的激励对象调整为55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79.825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激励对象调整为17名、预留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42.585万份。同时,因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9.41元调整为29.39元,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1.21元调整为31.19元。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5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方法
    1、股权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
    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涉及的调整
    由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袁晓峰、吴连琴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规定,该2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取消其2人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已授予的3.36万份股票期权。
    因预留股权期权激励对象离职涉及的调整
    由于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朱春占、裴小强、袁少平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规定,该3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取消其3人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已授予的2.415万份股票期权。
    综上,因5名激励对象离职,本次注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3.36万份,注销预留股票期权2.415万份,注销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及的激励对象调整为55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79.825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激励对象调整为17名、预留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42.585万份。
    2、因权益分派涉及的行权价格调整
    2015年5月12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14年末公司总股本93,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人民币(含税)。此次权益分配方案已于2015年5月26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将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派息 P=P-V=29.41-0.02=29.39元。
                0
    其中:P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
             0
格。
    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派息 P=P-V=31.21-0.02=31.19元。
                0
    其中:P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
             0
格。
    综上,经过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9.41元调整为29.39元,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1.21元调整为31.19元。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因5名激励对象离职以及因公司 2014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而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2、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
励(股票期 权)实施、授予、行权与调整》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的相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3.36万份,注销预留股票期权2.415万份,注销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及的激励对象调整为55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79.825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激励对象调整为17名、预留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42.585万份;同意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9.41元调整为29.39元,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1.21元调整为31.19元。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2015年8月25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