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9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19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人民币 15.00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00,000.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主承
销 商 承 销 佣 金 及 保 荐 费 人 民 币 29,400,000.00 元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为 人 民 币
270,600,000.00 元,以上款项已由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原名为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06 月 12 日分别存入公司开立在上海银行沪太支行(账号
31634003001842087)的人民币账户 27,880,000.00 元、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民生银
行上海西南支行(账号 0224014210003809)的人民币账户 54,480,000.00 元、存入公
司开立在中信银行上海漕河泾支行(账号 7311120182600060768)的人民币账户
21,000,000.00 元、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银行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账号
453361720519)的人民币账户 167,240,000.00 元。另扣减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6,601,5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3,998,500.00 元,其中超募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160,638,50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 113418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公司对募
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全部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专户。
(二) 2021 年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2020 年底公司募集资金补流完毕后,已于 2021 年 4 月将全部募集资金账户进行销
户,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263,998,500.00
项目 金额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64,000,000.00
减:超募资金用于购买房产金额 100,011,060.00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49,033,645.06
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投入 49,033,645.06
本年度投入 0.00
募集资金余额 50,953,794.94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5,208,052.06
其中:以前年度金额 25,053,658.61
本年度金额 154,393.45
减:结项后的募集资金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76,161,847.00
减:本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0.00
“非接触式 IC 卡电子支付系统及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于 2016 年 6 月终止,节
余募集资金金额23,369,765.63元、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金额5,871,750.46元,
合计专户资金余额 29,241,516.09 元,其中 2019 年 12 月补充流动资金 28,000,000.00
元,2020 年 3 月补充流动资金 1,241,516.09 元。该募集资金账户已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进行销户。
“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于 2020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结项。会议决定公司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资金 36,690,642.75元,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 11,890,118.67 元后,节余募集资金总额 29,679,475.92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流动资金分别存放于公司三个银行账户:
民生银行募集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0224014210003809 于 2021 年 4 月 2 日销户;兴业
银行账户 216450100100044462 于 2021 年 4 月 7 日销户;兴业银行七天通知存款账
户 216450100200090327 于 2021 年 4 月 2 日自动销户。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资金管
理制度”),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
确的规定。本期公司一直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
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开设了 1 个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453361720519,该账户仅用于公司超募资金使用;在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西南支行开设了 1 个募集资金账户:0224014210003809,该账
户仅用于公司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沪太支行开设了 1 个募集资金账户:31634003001842087,该账户仅用于公司非接
触式 IC 卡电子支付系统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
河泾支行开设了 1 个募集资金账户:7311120182600060768,该账户仅用于公司技术
中心建设项目。2012 年 06 月 28 日公司分别与保荐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原
名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沪太支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西南支行、中
信银行上海漕河泾支行、中国银行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
专款专用。
公司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已结项,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开设
的募集资金账户:7311120182600060768,已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进行销户。
公司“非接触式 IC 卡电子支付系统及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于2016年6月终止,
公司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沪太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31634003001842087,
已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进行销户。
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0224014210003809 于
2021 年 4 月 2 日销户,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216450100100044462 于 2021 年 4 月 7 日销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天通知存
款账户 216450100200090327 于 2021 年 4 月 2 日自动销户,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453361720519 于 2021 年 4 月 7 日销户。
截至全部募集资金销户完成之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
手续,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主管经理签字后报
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后,逐级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
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须报董事会审批。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进行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并将检查情
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全部募集资金账户均已销户。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三)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