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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虹计通: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07

证券代码:300330    证券简称:华虹计通    公告编号:2018-036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80,7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8%)的公司

监事高晓女士计划在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在此期

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18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12%)。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18

年6月7日收到公司监事高晓女士《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高晓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监事高晓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0,75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04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财务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减持数量不超过20,188股,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0.01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18

年07月02日至2018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

窗口期则不减持)

     5、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

     6、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1、高晓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与招股说明书中做出如下承诺:在华虹计通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会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华虹计通的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所持华虹计通股份不会超过所持股份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会转让所持有的华虹计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转让上述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2015年7月10日,高晓女士在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

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3)中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的股份。

     截止本公告日,高晓女士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公司监事高晓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3、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其他事项

     公司监事高晓女士在按照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公司监事高晓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