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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安科技:宜安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13


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2 月 13 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科技”或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2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
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守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治理结构,聘任李卫荣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鉴于上述工作调整,李卫荣先生辞去公司原副总经理兼技术总监职务。李卫
荣先生副总经理兼技术总监职务的原定任期至 2026 年 4 月 18 日。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李卫荣先生持有公司 1,802,500 股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治理结构,聘任曾超辉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鉴于上述工作调整,曾超辉先生辞去公司原副总经理职务。曾超辉先生副总

经理职务的原定任期至 2026 年 4 月 18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超辉先生未持
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2 月 13 日

附件:个人简历

    李卫荣: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自2001年以来历任公司质保部主任、知识产权部主任、知识产权部经理、工程研发中心科研总监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技术总监,兼任东莞市镁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经理、东莞市镁乐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及辽宁金研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沈阳金研新材料制备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卫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02,5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曾超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研究生学历。自 2005 年以来历任
公司销售工程师、销售主任、销售经理、销售副总监、销售总监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宁德三祥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超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