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宜安科技”)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于2023年1月15日届满。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了公司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同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周述勇先生、刘守军先生(董事长)、陈小雄先生、杨洁丹女士、汤铁装先生、曾超辉先生
2、独立董事:许民利先生、刘建秋先生、项荣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3 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1、战略委员会:刘守军先生(主任委员)、杨洁丹女士、项荣先生
2、审计委员会:刘建秋先生(主任委员)、许民利先生、陈小雄先生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许民利先生(主任委员)、刘建秋先生、汤铁装先生
4、提名委员会:项荣先生(主任委员)、许民利先生、周述勇先生
二、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熊慧女士(监事会主席)、李贵忠先生
(二)职工代表监事:万洪波先生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监事的人数比例未低于公司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一)总经理:汤铁装先生
(二)副总经理:唐国平先生、曾超辉先生、陈小雄先生、徐英女士、莫洪波先生、李卫荣先生、刘翀先生
(三)技术总监:李卫荣先生
(四)董事会秘书:刘翀先生
(五)财务总监:李文平先生
(六)证券事务代表:曾仕奇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就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刘翀先生及证券事务代表曾仕奇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
董事会秘书刘翀先生及证券事务代表曾仕奇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69-87387777
传真:0769-87367777
电子邮箱:liuchong@e-ande.com;zengsq@e-ande.com
联系地址:东莞市清溪镇银泉工业区
四、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李扬德先生在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扬德先生通过宜安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6,002.70万股股份。其在任职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祖铭先生、黄利萍女士及张少球先生在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祖铭先生、黄利萍女士及张少球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任职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三)因任期届满,黄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但继续在公司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明先生通过港安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902,500股股份,其在任职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