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3 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60,282,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460,282,4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690,423,6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一)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27日
(二)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5月2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次所转增股份于2020年5月2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二)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三)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8*****061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331 宜安实业有限公司
3 08*****332 港安控股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5月19日至登记日:2020年5月27),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
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0年5月28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资本公积金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 比例 转增股本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405,000 1.39% 3,202,500 9,607,500 1.39%
高管锁定股 6,405,000 1.39% 3,202,500 9,607,500 1.3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53,877,400 98.61% 226,938,700 680,816,100 98.61%
三、股份总数 460,282,400 100.00% 230,141,200 690,423,600 100.00%
七、有关咨询办法
(一)咨询地址:东莞市清溪镇银泉工业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咨询联系人:曾仕奇、甘桂林
(三)咨询电话:0769-87387777
(四)传真电话:0769-87367777
八、转增后的每股净收益
本次实施转增股份后,按新股本690,423,600股摊薄计算,2019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493元。
九、备查文件
(一)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