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0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4.44万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6%;
2、本次行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条件已满足,经2017年7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已获授股票期权的20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自主行权共64.44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1.05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一)2013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已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2013年12月26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对《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形成《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该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2014年1月14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四)2014年1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次期权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2014年1月24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
认,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次授予107名激励对象424.50万份期权的
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宜安JLC1】,期权代码:【036122】。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
价格为16.09元。
(六)2014年12月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并对本次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经过本次调整,公司首期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原107人调整为102人;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424.50万份调整为408.60万份;行权价格由原16.09元调整为15.99元。
(七)2014年12月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八)2015年1月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44.5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
【宜安JLC2】,期权代码:【036165】。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40.26元。
(九)2015年7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并对本次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经过本次调整,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原102人调整为99人,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99.60万份调整为799.20万份,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由15.99元调整为7.895元;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原26人调整为22
人,预留部分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7.60万份调整为75.20万份,股票期
权的行权价格由40.26元调整为20.03元。
(十)2016年5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本次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为97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
对象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391.7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33元;
预留部分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35.36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1.07
元。
(十一)2016年8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注销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除5名激励对象冯士顺、黄显礼、陈亚全、刘治华、程相振因个人原因辞职,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7.76万份外,同意公司已获授股票期权的92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可行权股票期权总数为657万份,
行权价格为4.3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92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同意上述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可行权数量为657万份,行权价格为4.33元/股。
(十二)2017年7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已获授股票期权的20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可行权股票期权总数为64.44万份,行权价格为11.0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同意上述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可行权数量为64.44万份,行权价格为11.05元/股。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及是否满足可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序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是否满足可行权条件
号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设定的行权条件 的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1 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2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
关规定的。
公司2015年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为44,335,548.08元,2013年年
以2013年年度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5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年年度净利润较2013年增长率不低于18%,31,980,282.61元,公司2015年年度扣除
2015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5%。以上净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相比2013年增长
3 利润与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 38.63%,高于《激励计划》规定的18%的增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各年净利 长率。
润与净资产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公司 201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利润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85%,高于《激
励计划》规定的6.5%的净资产收益率。
以上指标满足行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