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 2014-064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安科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2014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26名激励对象44.5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4年12月16日,行权价格为40.26元。有关详情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3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已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2013年12月26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对《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形成《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该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2014年1月14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四)201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4年1月15日,决定向107位激励对象授予424.50万份股票期权。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五)2014年1月24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所涉首次授予424.50万份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宜安JLC1】,期权代码:【036122】。
二、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关于授予条件满足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以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同意授予26名激励对象44.5万份股票期权。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的审计机构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3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CHW证审字[2014]0066号《审计报告》。
因此,公司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此外公司也不存在“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经董事会核查,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26名激励对象未发生上述情形。
三、本次股权激励的方式、股票来源及调整
(一)本次实施股权激励的方式系股票期权;
(二)公司将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作为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来源;
(三)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已获批准;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五)公司于2014 年12月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经过本次调整,公司首期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原107人调整为102人;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424.50万份调整为408.60万份;
行权价格由原16.09元调整为15.99元。
四、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一)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为44.50万份,2014年12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授予26名激励对象44.5万份股票期权。
(二)本次授出的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占本次授予预
获授的股票期 占目前总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留股票期权总
权数量(万份) 本的比例
数的比例
1 李小平 中层管理人员 2 4.49% 0.02%
2 姚玉玲 中层管理人员 3 6.74% 0.03%
3 胡行 中层管理人员 2 4.49% 0.02%
4 吴淑芹 中层管理人员 2 4.49% 0.02%
5 柯志奎 中层管理人员 1.8 4.04% 0.02%
6 甘桂林 中层管理人员 1.7 3.82% 0.02%
7 何东辉 中层管理人员 3 6.74% 0.03%
8 曾仕奇 中层管理人员 1.7 3.82% 0.02%
9 孙丽娟 中层管理人员 1.2 2.70% 0.01%
10 郑静容 中层管理人员 4 8.99% 0.04%
11 续静 中层管理人员 1.7 3.82% 0.02%
12 张开建 中层管理人员 1.7 3.82% 0.02%
13 熊明 中层管理人员 1.7 3.82% 0.02%
14 陈军 中层管理人员 1.7 3.82% 0.02%
15 庞栋 中层管理人员 1 2.25% 0.01%
16 罗家林 中层管理人员 1.7 3.82% 0.02%
17 李文涛 中层管理人员 2 4.49% 0.02%
18 姚建军 中层管理人员 1.5 3.37% 0.01%
19 李文平 中层管理人员 1.7 3.82% 0.02%
20 陈新华 中层管理人员 1.7 3.82% 0.02%
21 吴先辉 核心业务人员 0.9 2.02% 0.01%
22 管科成 核心技术人员 0.9 2.02% 0.01%
23 黄仁林 核心技术人员 0.9 2.02% 0.01%
24 文娜 核心业务人员 1.2 2.70% 0.01%
25 徐智平 核心业务人员 0.9 2.02% 0.01%
26 庞勇 核心技术人员 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