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327 深市 中颖电子


首页 公告 中颖电子:关于拟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中颖电子:关于拟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0

中颖电子:关于拟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内容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0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0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
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88)。

    3、2020 年 12 月 8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91)。

    4、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同意以 2020 年 12 月 11 日为授予日,向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128 名激励对象授予 3,545,900 股限制性股票。

    鉴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 2 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共计 120,000 股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28 人调整为 126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545,900 股调整为 3,425,900 股。

    5、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完成了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登记工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3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2021 年 6 月 8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回
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公司2020 年度权益分派,同意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282,854,1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 4.8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2021 年 7 月 8 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由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价格由 17.37 元/
股调整为 15.35 元/股,首次授予数量由 3,425,900 股调整为 3,768,490 股。上
述激励对象的回购注销股份合计将由 150,000 股调整为 165,000 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60 万股调整为 66 万股。

    2021 年 8 月 10 日,2020 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部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65,000 股回购注销完成。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 122 名,剩余限制性股票由 3,768,490 股调整为 3,603,490 股。

    9、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议案》,决定取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 66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的议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22 名。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1 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10,944,80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4.8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权益分派实
施完毕。

    由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价格由 15.35 元/
股调整为 13.51 元/股,首次授予的数量由 3,603,490 股调整为 3,963,839 股,
上述激励对象满足解锁条件的股票将由 540,523 股调整为 594,575 股。同时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延长禁售期的承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
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继续禁售至 2023 年 2 月 1 日。公司已于 2023 年 2 月 7 日在
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办理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批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宜,本次解锁后,2020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数量由 3,963,839 股调整为3,369,264 股。

    11、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的议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22 名。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延长禁售期的承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
锁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继续禁售至 2024 年 2 月 1 日。公司独立董事均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拟审议《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如经通过,2020 年限制性股票将由3,369,264 股调整为 3,361,292 股。

    二、本次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的原因、数量、价格、会计处理、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激励对象综合评分分为 A(解锁 100%)、B(解锁 90%)、C(解锁 80%)、
D(解锁 50%)、E(解锁 0%)等 5 个等级,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到 C
或以上的,激励对象在解除限售期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股数=该激励对象计划当年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考核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解除
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按照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来解除限售,未能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由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 1 名激励对象
因 2021 年度个人考核等级未达到 A 等,只能解锁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58 股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在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在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由于 1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7,714 股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拟审议《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如经通过,2020 年限制性股票将由3,369,264 股调整为 3,361,292 股。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的价格

  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拟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42,039,282 股扣减截至 2023 年 3 月 30 日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回购证券专
户中的股份 857,300 股后的股本,即 341,181,98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0 元(含税)。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