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7 证券简称:中颖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1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22)第 01303 号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70,653,382.07 元,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90,126,637.86 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余额为 338,837,819.82 元。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13,634,772.42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1,363,477.24 元,母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282,271,295.18 元,母公司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69,527,607.35 元。
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让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10,944,80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 4.8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149,253,504.96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342,039,282 股。如果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出的,符合《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为保留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所需空间,有必要适当控管公司股本规模,故若无其它因素,公司计划 2022 年度以后将暂停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扩大公司总股本。为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公司将根据年度营收及利润实现情况酌情适当增加现金分红比例和次数。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基础上,力求让广大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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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