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四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5人,申请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87,371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 310,944,802股的 0.0924%,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颖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7 年 5 月 25 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3、2017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
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查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4、2017 年 5 月 26 日,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
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5、2017 年 6 月 27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中颖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17 年 6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42 人,授予数量 863,000 股(不含预留部
分的限制性股票 120,000 股),授予价格为 18.44 元/股。确定 2017 年 6 月 27 日
为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出具独立意见。
7、根据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了
授予登记事宜,2017 年 7 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完成了 2017 年股权激励首次授
予登记工作,授予股份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7 月 21 日。
8、2017 年 6 月 27 日,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
权益分派,同意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1,039,47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3.484189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995482
股。2017 年 7 月 31 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2018 年 6 月 12 日,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权益
分派,同意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9,985,93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50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2018 年 6 月
22 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由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价格由 18.44 元/
股调整为 14.55 元/股,首次授予的数量由 863,000 股调整为 1,043,796 股,预
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20,000 股调整为 145,140 股。
9、 2018 年 6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本次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公司《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获授条件,同意向上述激励对象按照11.60元/股授予52,000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剩余 93,140 股作废。授予日为 2018 年 6 月 25 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事项及授予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名单进行了核实。
10、 2018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2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 257,15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230,984,526 股的 0.11%。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解锁后,2017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数量由1,043,796股调整为786,643股。
11、2018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第四
条第 2 款的规定,激励对象综合评分分为 A(解锁 100%)、B(解锁 90%)、C(解
锁 80%)、D(解锁 50%)、E(解锁 0%)等 5 个等级,其中部分激励对象因 2017
年度个人考核等级未达到 A 等,只能部分解锁,公司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3,783 股进行回购注销,其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 25,847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根据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
了 2017 年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登记事宜,2018 年 9 月 12 日,公司完成了 2017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预留授予股份上市日期为 2018年 9 月 17 日。
13、 2019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含前述 2017 年度个人考核等级未到
达 A 等 1 人),公司应将其所持 54,428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已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为 17,234 股。
另外,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3,783 股,尚未实施注销手续。本次调整后,合计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58,211 股。其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 34,918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2019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19 年 6 月 13 日,2017 年股权激励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8,211
股回购注销完成,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数量由 786,643 股调整为 728,432 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2,000 股。
15、 2019 年 5 月 13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
度权益分派,同意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230,962,3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50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2019
年 6 月 24 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由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价格由 14.55 元/
股调整为 12.81 元/股,首次授予的数量由 728,432 股调整为 801,274 股,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11.60 元/股调整为 10.13 元/股,预留授予的数量由 52,000 股调整为 57,200 股。
16、 2019 年 7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0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 263,178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254,058,596 股的 0.1036%。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解锁后,2017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数量由 801,274 股调整为
538,096 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 57,200 股。
17、2019 年 7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第四条第 2 款的规定,激励对象综合评分
分为 A(解锁 100%)、B(解锁 90%)、C(解锁 80%)、D(解锁 50%)、E(解
锁 0%)等 5 个等级,由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
第一个解锁期,部分激励对象因 2018 年度个人考核等级未到达 A 等,只能部分解锁,公司拟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3,895 股进行回购注销,其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 31,027 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1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其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 4,4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8、2019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