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5 年 9 月 1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4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31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93 人
2019 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45,723.40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8,673.72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3,042.76 万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自 2004 年起购买职业保险,不再计提职业风
险基金。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 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
(1)刑事处罚:无
(2)行政处罚:2 次
(3)行政监管措施:9 次
(4)自律监管措施:无
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
措施。上述监管措施对事务所目前执业不构成影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签字注册会计师 1(项目合伙人)姓名:蒯薏苡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05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合伙人,作为现场项目经理曾经全面负责双星新材(002585)的 IPO 上市、股权债券再融资、并购重组、股权收购、年报审计等审计工作;负责及签字的项目主要有华平信息(300074)、巴安水务(300262)、融钰集团(002622)、双星
新材(002585)、锐奇股份(300126)等。
(2)签字注册会计师 2(项目负责人)姓名:施宇佳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13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作为现场项目经理全权负责华平股份
( 300074 )、金力泰( 300225 )两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携宁科技(833849)等 5 家新三板企业年度审计,曾负责中颖电子( 300327 )、万淇生物(872845)等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企业的申报挂牌及年报审计工作。
(3)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戎凯宇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1988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合伙人,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的审计工作,在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年度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担任过汇丽 B(900939)、安诺其(300067)、巴安水务(300262)、中颖电子(300327)、双星新材(002585)、精工钢构(600496)、普元信息(688118)等上市公司审计的质量控制复核人。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蒯薏苡、施宇佳,符合独立性要求,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质量控制复核人戎凯宇符合独立性要求。
3、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46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
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与上一期审计收费持平。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认为众华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提议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众华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将《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聘任事项已经我们事前认可。经审查,众华所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了公司 2020 年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众华所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计委员会会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5、众华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