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3 月 27 日,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传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傅启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宋永皓先生所作的《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
为 2019 年度公司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很好地完成了 2019 年度经营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上的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9 年,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 83,415 万元,同比增长 10.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933 万
元,同比增长 12.5%。
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及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控制经营风险提供保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报告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会字(2020)第 2685 号《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上述文件详见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认可,董事会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截至目前,该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九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0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出具了众会字(2020)第 2684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详见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九、《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20)第 2684 号《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81,370,179.02 元,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 318,833,254.53 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余额为 323,921,459.56 元。2019 年
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6,767,670.91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2019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5,676,767.09 元,母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41,090,903.82 元,母公司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67,686,425.21 元。
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让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以
最新总股本 254,040,69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8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121,939,531.20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279,444,759
股。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没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 审议通过了《提议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0 年 6 月底前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
及地点,由董事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