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年
6月27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17年6月27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颖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其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3、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8.30万股,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9,017.65万股的0.52%。其中首次授予86.3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9,017.65万股的0.45%;预留12.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9,017.65万股的0.06%,预留部分
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2.21%。
2015年9月24日,公司披露《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授予85名激励对象310.97万股限制性股票(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授予
总数由原310.97万股调整后342.067万股),2016年7月18日,公司披露《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授予1名激励对象4.84万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所述,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所涉及的全部权益份额445.207万股,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份总额19,017.65万股的2.34%。公司全部有效的激
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
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4、激励对象:激励计划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42人,激励对象包括公司
研发人员、销售人员、工程人员,具体分配如下:
限制性股票分配类别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占授予限制性股票占本计划公告日股
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公司研发人员、销售人员、工 86.30 87.79% 0.45%
程人员(共42人)
预留 12.00 12.21% 0.06%
合计 98.30 100.00% 0.52%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5、对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安排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限售期为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12个月。激励
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12个月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 25%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24个月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 25%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36个月后 25%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48个月后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 25%
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24个 25%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36个 25%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36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48个 25%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48个月后的首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60个 25%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8.44元。
7、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017年度净利润相比2014年~2016年净利润平均数的增长率不低于75%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018年度净利润相比2014年~2016年净利润平均数的增长率不低于11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019年度净利润相比2014年~2016年净利润平均数的增长率不低于145%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020年度净利润相比2014年~2016年净利润平均数的增长率不低于175%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考核条件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条 件相同。若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2017年,则考核年度为2017-2020年四
个会计年度;若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2018年,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限制性股票 2018年度净利润相比2014年~2016年净利润平均数的增长率不低于11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预留限制性股票 2019年度净利润相比2014年~2016年净利润平均数的增长率不低于14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预留限制性股票 2020年度净利润相比2014年~2016年净利润平均数的增长率不低于175%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预留限制性股票 2021年度净利润相比2014年~2016年净利润平均数的增长率不低于210%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上述“净利润”指未扣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若公司发生再融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影响公司净资产规模的资本运作的,则发生前述情形的当年及下一年以扣除因该等资本运作而新增加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现有考核规定,激励对象综合评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 待合格、不合格等5个等级,对应绩效系数如下:
A B C D E
等级说明
(优秀) (良好) (合格) (待合格) (不合格)
考核值X X≥80 80>X≥72 72>X≥60 60>X≥50 X<50
(分)
解除限售 100% 90% 80% 50% 0%
比例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在解除限售期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股数=该激励对象计划当年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来解除限售,未能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5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颖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颖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