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6 证券简称:凯利泰 公告编号:2022-008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候选人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
于 2022 年 4 月 16 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监事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
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将第五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监事会的组成
第五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四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二)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即2022年3月5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推荐的监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0、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11、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12、国家公务员或担任公司监事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的;
1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兼任监事;
14、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22年3月5日17:0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 魁、孙梦辰
联系电话:021-50728758
联系传真:021-50728758
联系地址:上海市瑞庆路528号23幢4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01201
特此公告。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推荐人联系电话
推荐候选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
告规定的条件)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 (可附页)
职称、详细工作经历、兼
职情况等)
(注:是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其它说明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的惩戒等。)
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