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6 证券简称:凯利泰 公告编号:2021-031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2020 年大华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费用为 101 万元。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公司拟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有关报酬事项。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
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32 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人;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 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
措施 2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张昕,2003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1 年 6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7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4 个。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邢红恩,2016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12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 8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1 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杨立杰,2003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 12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1 个。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职业操守、履职能力等做了事前核查,认为: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书面意见》;
4、《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