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6 证券简称:凯利泰 公告编号:2017-041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根据公司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首次授予期权的104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4,806,966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于2015年1月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本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公司于2015年3月4日,以现
场投票、网络投票以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实施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公司于2015年3月1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首次授予期权的授予日为2015年3月10日,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29名激励对象授予563.4万份股票期权。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公司于2015年3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期权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25人,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555.4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调整情况及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基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期权数量为1110.8万份,预留期权数量为60万份,首次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9.64元调整为14.775元。
6、公司于 2016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取消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5年3月10日,预留的股票期权应当在 2016年3月10日前授予潜在激励对象。由于公司近期仍无向潜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计划,因此公司决定取消授予预留的60万份股票期权。
7、公司于2016年7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期权数量调整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原因,同意首次授予期权激励对象由125名调整为117名,期权数量由1110.8万份调整为1046.8万份,并注销已授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64万份。
8、公司于2016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期权数量调整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原因,同意首次授予期权激励对象由117名调整为116名,期权数量由1046.8万份调整为1043.8万份,并注销已授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3万份。同意向首次授予期权的116名激励对象以定向发行公司股票的方式进行行权,本期可行权数量为313.14万份,行权价格为14.775元。
9、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经本次调整,期权数量为13,284,993份,期权行权价为8.21元。
10、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调整为104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已授予且尚未行权的有效期权数量调整为11,299,768份,行权价格调整为8.185元。同意向首次授予期权的104名激励对象以定向发行公司股票的方式进行行权,本期可行权数量4,806,966份,行权价格为8.185元。本次行权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序号 股票期权设定的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
(1)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 条件。
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1 (2)公司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股权
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行权条件。
2 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实 104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达到
3 施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 考核要求,满足行权条件。
核合格。
公司经营业绩指标: (1)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营
(1)以201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6 业收入为 222,355,564.64 元,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00%; 2016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以2014年净利润为基数,2016年净利 550,596,649.69元,较 2014年
润增长率不低于60.00%; 度增长率为147.62%;
(2)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2)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归
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 为58,027,772.53 元,2016年度
得为负。 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4 润为147,411,918.01元,较
2014 年度 增长率为154.04%;
(3)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分别为
158,840,872.13元、
147,411,918.01元,均高于授权
日(2015年 3月 10 日)前最
近三个会计年度 (2012 年度、
2013 年度、2014 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平均净利润
60,601,361.49 元及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平均净利润
53,800,230.80 元。
以上,均满足公司 2015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注:上述净利润以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已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董事会认为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股票期权行权股票来源、可行权激励对象、可行权数量及行权价格1、股票期权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涉及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股普通股。
2、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