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5 证券简称:德威新材 公告编号:2018-057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 2018年 5月 24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 2018年 2月 5 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并分别于 2018年 2月 2 日、2月 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因公司拟收购江苏和时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时利”)相关股东股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确认该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年 2月 26日上午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公司分别于 2018年 2月 23 日、3月 2 日、3月9 日、3月 16 日、3月 23 日、3月 30 日、4月 3 日、4月 13 日、4月 20 日、4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2018-01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2018-014)、《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2018-01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2018-018)、《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2018-019)、《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 2018-035)、《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 2018-038)、《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 2018-045)。
2018年5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
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2018年5月1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江苏德威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 6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5月18日前
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中介机构及交易各方就问询意见中涉及的问题逐项落实。鉴于问询函中相关问题涉及的工作量较大,且需相关中介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公司预计无法在2018年5月18日之前完成回复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延期回复《问询函》,延期回复期间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具体详见公司2018 年5月18日发布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的进展公告》(2018-056号)。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问询函》回复的相关工作已经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5月24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