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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威新材: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04

  证券代码:300325        证券简称:德威新材       公告编号:2018-019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2月5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并分别于2018年2月2日、2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因公司拟收购江苏和时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时利”)相关股东股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确认该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6日上午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23日、3月2日、3月9日、3月16日、3月23日、3月3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2018-01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2018-014)、《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2018-01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2018-018)。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停牌进展公告。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重组方案涉及的内容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预计未能在停牌2个月内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2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自2018年4月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情况

    名称:江苏和时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4月20日;

    法定代表人:瞿建华;

    注册资本:8,505.336000万元人民币;

    住 所:江阴市云亭镇工业集中区松文头路;

    经营范围:从事PBT树脂新材料、PBT纤维新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化工产品(限四氢呋喃)、PBT树脂、PBT特种纤维;从事上述产品及化工原料聚对苯二甲酸(PTA)、1’4丁二醇(BDO)的批发、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从事PBT装置的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交易涉及标的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行业。

    2、主要交易对方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交易对方为江阴华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冯放、瞿一锋及姚丽琴。

    3、交易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交易方案细节目前正在讨论修改过程中,公司拟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收购和时利剩余40%股权。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与重大资产购买交易皆独立实施,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交易不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为前提。

    4、相关中介机构选聘情况

    公司拟聘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同时拟聘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开展法律、审计、评估等方面工作。上述中介机构已签署了保密协议,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组相关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当中。

    5、本次重组的事前审批情况

    本次交易在经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无需经有关部门事前审批。

    三、公司延期复牌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准备工作。公司与有关各方就本次重组方案开展了多次沟通、磋商与论证。停牌期间,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并充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原计划争取于2018年4月4日前按照相关规定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工作以及相关法律、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交易各方仍需就具体交易方案细节进行商讨、论证和完善,因此公司不能在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定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权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德威新材,证券代码:300325)自2018年4月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四、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在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将加快推进项目的全面尽调、审计及评估等相关工作,如公司预计逾期未能在停牌后3个月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公司将在复牌期限届满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或报告书。如公司决定在停牌期限内终止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但决定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预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

    停牌期间,公司将及时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