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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极信息: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旋极信息: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24            证券简称:旋极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5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
审核,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陈为群女士、蔡厚富先生、沈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范斌波先生、曾金龙先生、王志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1)陈为群

  女,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解放军理工大学,本科学历,2007 年至今在上海旋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8年至 2020 年历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董事,2020 年 10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

  陈为群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7,536,323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陈江涛先生为兄妹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蔡厚富

  男,197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历。1997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蔡厚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38,583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沈峰

  男,1975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 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
获学士学位;2010年,中国人民大学,获硕士学位。1996年至 2016 年就职于某研究所,历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研究室主任。2016 年入职旋极公司,历任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沈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本人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范斌波

  男,1969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取得会计师资格,2004年毕业于海军工程大学,系统工程专业,获硕士学位。1991年至2016年任职于部队机关,2016年至2018年曾任公司第一事业部副总经理,2018年至今为自由职业者。

  范斌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曾金龙

  男,1972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毕业于合肥炮兵学院,获学士学位;2014年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获硕士学位。1993年至2017年任职于部队机关,从事科研管理工作。2018年转业至今为自由职业者。

  曾金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王志福

  男,1977年1月生,正高级实验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年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获博士学位。自2003年以来一直从事电动车辆、电机及其控制系统控制技术与测试技术研究工作,现任北京理工大学电动车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支部书记,副主任,兼任汽
车节能环保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委员委员。

  王志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本人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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