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3 年 10 月)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名称拟发生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条款对照表如下(注:下文红色加粗部分为修订内容):
由于新增或删减条款,导致后面仅条款序号变更,而内容未变化的,在此不做列式。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第一条 为维护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 第一条 为维护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
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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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2 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称:华灿光电股份有限 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称: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
公司。 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HC SemiTek Corporation. 英文全称:BOEHC SemiTek Corporation.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3 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 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经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等经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十一条 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情况 第八十一条 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情况外,
外,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将 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将不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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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与董事、总裁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 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
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 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
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负责的合同。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执委会主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执委会主
席、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席、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执委会主席 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执委会主席的
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副总 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副总裁、
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事项和奖惩事项;
……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
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
5 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 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
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
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 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
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 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
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
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
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
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新增 第一百三十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总裁)1 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公司设副总经理(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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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新增 第一百三十三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总裁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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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可以连任。
8 新增 第一百三十四条 总裁对董事会及执委会负
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协助执委会主席组织执行董事会决议
并开展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执委会和董
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
(五)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新增 第一百三十五条 总裁应制订总裁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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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新增 第一百三十六条 总裁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
容:
(一)总裁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
员;
10 (二)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
职责及其分工;
(三)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
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新增 第一百三十七条 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
11 提出辞职。有关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
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新增 第一百三十八条 副总裁根据分工协助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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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对执委会及总裁负责。
新增 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司副总裁主要职权如下:
13 (一)负责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二)有权召开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业务协调
会议;
(三)接受总裁委托或根据董事会决议代行
总裁职权;
(四)总裁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四十四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 第一百五十二条 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 定期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于会议
14 议。 召开十日前以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面方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式通知全体监事。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