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3-091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Mini/Micro LED 的研发与制造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或“本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无节余募集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可以豁免相关审议程序。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2575 号文
《关于同意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本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8,075,024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13 元,股款以货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499,999,993.12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发行登记费(不含税)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共计人民币 17,088,919.96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482,911,073.16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且也经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0]518Z0065 号验资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总额
1 Mini/Micro LED 的研发与制造项目 139,267.22 120,000.00 118,291.11
2 GaN 基电力电子器件的研发与制造项目 31,641.58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70,908.80 150,000.00 148,291.11
注:上表中项目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合计值与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合计值差异系已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公司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 571910004610316 0.5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1208020029093132991 12.0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分行 384478799357 3,291.0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53010078801600001953 0.56
合计 3,304.20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实施和结项情况
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Mini/Micro LED 的研发与制造项目”已实施完
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拟投
序 累计投入募 待支付合同 现金管理收入扣 节余募集
项目名称 入募集资金
号 集资金金额 尾款 除手续费后净额 资金金额
总额
Mini/Micro LED 的
1 118,291.11 115,201.28 10,855.57 258.46 0.00
研发与制造项目
注:1、待支付合同尾款为根据合同约定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等;
2、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不足以支付待支付合同尾款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本次项目结项后,公司将保留本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监管,继续用于支付本项目尾款和质保金等款项。
特此公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