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3-085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
2. 本次监事会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祝文君女士主持。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4.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原定任期为 2021 年 5 月 6 日至 2024 年 5 月 5 日,鉴于京东方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与公司签署了《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京东方以 2,083,597,236 元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72,070,935 股股份。同时,New Sure Limited与京东方签订了《股份表决权管理协议》,将其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 56,817,391 股的表决权、提名权及其附属权利,不可撤销地委托给京东方行使及管理。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不谋求华灿光电实际控制权的承诺函》。义乌和谐芯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亦与京东方签署了《协议书》,承诺不谋求公司实际控制
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372,070,935 股股份,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完成新增
股份上市,京东方持有公司 23.01%的股份,控制 26.53%的表决权,公司控制权已发
生变更。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决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
经公司控股股东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监事会审查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后,同意提名岳占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经公司监事会提名并审查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后,同意提名俞信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后,将与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祝文君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就任前,原非职工代表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非职工代表监事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 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3. 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
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公司对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有效地控制风险,财务公司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规定要求。根据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睢静女士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表决 1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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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6.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同意公司将不超过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7.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