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8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12人。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拟归属数量:350.0310万股。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归属价格:6.63元/股。
● 本次符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35人。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拟归属数量:106.8969万股。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归属价格:5.89元/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
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灿光电”)于2023年3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6.63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定价方法参照首次授予定价原则,为董事会决议本激励计划草案预留授予部分的最近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包括外籍员工),不含华灿光电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权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44.83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24,023.6453 万股的 1.8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801.70 万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4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0.26%;预留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443.13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36%,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9.74%。
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划授出权益 公告日股本总
(万股) 数量的比例 额比例
ZHOU 美国 董事、总裁 85.00 3.79% 0.0685%
JIANHUI
LI PENG 美国 副总裁 30.00 1.34% 0.0242%
李旭辉 中国 副总裁,财 30.00 1.34% 0.0242%
务总监
连程杰 中国 副总裁,董 30.00 1.34% 0.0242%
事会秘书
王建民 中国 副总裁 30.00 1.34% 0.0242%
王江波 中国 副总裁 30.00 1.34% 0.0242%
叶青贤 中国台湾 总监 21.00 0.94% 0.0169%
萧明岳 中国台湾 总监 21.00 0.94% 0.0169%
许展境 中国台湾 总监 21.00 0.94% 0.0169%
冬旻弘 中国台湾 副经理 4.00 0.18% 0.0032%
高日建 中国台湾 技术支持 1.50 0.07% 0.0012%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 314 人) 1,498.20 66.74% 1.2080%
预留部分 443.13 19.74% 0.3573%
合计 2,244.83 100.00% 1.8100%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6、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财务顾问发表专业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7、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安排和禁售期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33%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归属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33%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归属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34%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10 月 31 日前(含 2021 年 10 月 31 日)授予,
则预留部分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33%
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归属期 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 33%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归属期 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 34%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10 月 31 日后授予,则预留部分的归属安排如下
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归属期 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 5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归属期 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 5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3)本激励计划的禁售期
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所获授公司股票的禁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①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③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
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1 年-2023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
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