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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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 2022-071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2575 号
文《关于同意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本公司获准向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8,075,024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13 元,股款以货
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499,999,993.12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发
行登记费(不含税)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共计人民币 17,088,919.96 元后,净募
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482,911,073.16 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主承
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 于 2020 年 12 月 03 日划
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且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出具容诚验字[2020]518Z0065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实行
专款专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华灿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该制度是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
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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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光
谷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浙江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义乌市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
乌支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与浙江子公司在使用
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光谷支行 127902458010805 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 571910004610316 0.5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1208020029093132991 9.88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9550880211902500515 5,302.0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分行 384478799357 8,214.2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53010078801600001953 0.56
合计 - 13,527.18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光谷支行银行账号已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无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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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均尚在建设,不存在实际投资总额与承
诺的差异。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8,525.1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294.60 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18,819.72 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518Z0428 号)。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8,525.1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于
2021 年 1 月 7 日使用募集资金 294.60 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五)用闲置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 2021 年 12 月 2 日,公司已
将上述 6 亿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
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0 年 12
月 8 日、 2021 年 12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
告编号: 2020-109)、《关于全部归还募集资金及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34)。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0 万元。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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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 2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其余 13,527.18 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七)对暂时闲置前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公司募投项
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可以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0 年 12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21)。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再次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1)。
在前述董事会授权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及赎回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委托方 受托方 收益类型
金额
(万元)
购买时间 赎回时间
1
华灿光电
(浙江)
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本金保障
固定收益
型
15,000
2021 年 01 月
08 日
2021 年 04 月
08 日
2
华灿光电
(浙江)
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义乌分行
保本浮动
收益型
20,000
2021 年 01 月
13 日
2022 年 01 月
13 日(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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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灿光电
(浙江)
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义乌分行
保本浮动
收益型
5,000
2021 年 04 月
23 日
2021 年 07 月
22 日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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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灿光电
(浙江)
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义乌分行
保本浮动
收益型
5,000
2021 年 09 月
10 日
2021 年 12 月
09 日
注 1:该产品赎回时间略晚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有效期,公司于 2022 年 04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上述未能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有效期及时赎
回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补充确认。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已全部赎
回,共获得现金管理利息 356.00 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
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后续实
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
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等额资金
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一般账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同意上述事项。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投
资建设所需资金。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至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一般账户的金额为 24,467.14 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mini/Micro LED 的研发与制造项目” 将于2023年5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 “GaN 基电力电子器件的研发与制造项目” 将于2023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 截至2022年9月30日, 以上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未计算报告期
内实现的效益。 详见附件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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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募投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
益低于承诺的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