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2-039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由公司董事长提名,经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张超先生同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张超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超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董事胡正然先生不再担任代行董事会秘书职务。在此,感谢胡正然先生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的勤勉付出。
张超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7-81929003
联系传真:027-81929003
电子邮箱:zq@hcsemitek.com
通信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滨湖路 8 号
邮政编码:430223
特此公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日
附:个人简历:
张超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交通大学电子自动
化本科,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曾任职于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张超先生拥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张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