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04 月 11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注:下文红色加粗部分为修订内容):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整体变更发起方式设 公司以整体变更发起方式设
立,经武汉市商务局“武商务 立 , 经 武 汉 市 商 务 局 “ 武 商 务
[2011]40 号”文件批准;在武汉市 [2011]40 号”文件批准;在武汉东湖
工商行政管理局东湖分局注册登 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914201007819530811。 914201007819530811。
2 无 【新增条款】第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
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
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
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3 第三条 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26 第四条 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26 日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监许可[2012]578 号”文件批准, 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2012]578 号”文件批准,首次向
股 5,000 万股,于 2012 年 6 月 1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万股,于 2012 年 6 月 1 日在深圳
市。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创业板上市。
4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九条 董事长或总裁为公司的法
表人。 定代表人。
5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做最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成为全
好的 LED 产品,做最好的 LED 企 球化合物半导体创新引领者。
业。
6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
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 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
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 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
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人提供任何资助。
7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
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 外:
司的股份:(一)减少公司注册资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他公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或者股权激励; 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权益所必需。
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8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者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
方式; 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三)项、第(五)项、第(六)
式。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
当依照《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 行。
息披露义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
交易方式进行。
9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 四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 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 2/3 股份的,应当经 2/3 以上董事出席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 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
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 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
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
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 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
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
内转让或者注销。
10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
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
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
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
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 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
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 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
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 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 其他情形的除外。
其他情形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
个月时间限制。
……
11 第三十七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 第三十八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
义务: 务:
……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
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 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 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
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 法承担赔偿责任。
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
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 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
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2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第四十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 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
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 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
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 ……
……
13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
定的事项; 的事项;
……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
…… 持股计划;
……
14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
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 (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 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 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的任何担保; ……
…… (七)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
(七)其他根据本章程、《股东大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
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