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1-091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0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60,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编号: 2020-109)。
在使用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
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全部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公司业务经营使用,没有
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
交易。
2021 年 07 月 20 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提
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此次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共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
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将在到期前足额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特此公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