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1-057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04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
鉴于公司股东结构已发生变更,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
策能力和治理水平,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7 名增至 9 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
由 4 名增至 6 名,独立董事人数 3 名不变。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本次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章程 修订条款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零六条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1 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可以设副董 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可以设副董
事长。 事长。
《公司章程》除以上内容修订外,其他内容不变。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事宜,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治理情况,有利于优化公
司治理水平、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调整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董事会组成人数、任职要求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成员调整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股东结构已发生变更,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治理水平,
同意将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7 名增至 9 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 4 名增至 6 名,
独立董事人数 3 名不变。本次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因此同意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同意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