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8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灿光电”)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04 月 02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送达。
2. 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04 月 12 日 11 时在义乌市苏溪镇苏福路 233 号华灿光
电(浙江)有限公司科研楼二楼 8 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电话会议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俞信华先生主持。
3.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监事李琼、杨忠东、祝文君,副
总裁王江波、LIPENG、王建民、财务负责人李旭辉、董事会秘书连程杰列席了本次会议。
4.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了《2020 年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其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规划,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将同时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公司 2020 年度在
任独立董事韩洪灵先生、林金桐先生、钟瑞庆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3.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裁周建会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汇报了 2020 年度工作情况,经与会董事讨论,
认为该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0 年度工作总结及 2021 年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8,239,744.26 元,2020 年度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25,785,071.41 元,母公司未分配的利润为 297,663,136.05 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2020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该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
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5.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0 年
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 2020 年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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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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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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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公司编制《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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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全体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
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全体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7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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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
为了进一步完善规范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最新相关规则对《信息披露制度》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同意修订《信息披露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11.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1 年 05 月 06 日(星期四)14:30 于义乌市苏溪镇苏福路
233 号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科研楼二楼 8 号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