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1-052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1 年 04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 2021 年报审计机构,该所已在 2020 年度为本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该所自成立以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拟聘任该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 2021 年报审计服务。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32 人,共有注
册会计师 1018 人,其中有 4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19 年度收入总额为 105,772.13 万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 82,969.01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46,621.72 万元;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共承担 210 家上市公司 2019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25,290.04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华灿光电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38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7 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
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
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
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华灿光电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连强,202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华灿光电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程峰,200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华侨城(000069),特发信息(000070)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刘迪、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程峰、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连强近 3
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资料、经验与能力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且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
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董事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
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 2020 年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4)监事会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
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 2020 年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5)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决议;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