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18-061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灿光电”)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04月16日以会议、电话、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送达。
2. 本次董事会于2018年04月27日9:00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俞信
华先生主持。
3.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监事李琼、杨忠东、童惠芬、副
总裁王江波、王力明、财务总监蒋瑞翔列席了本次会议。
4.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2.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7年度在任独立董事吴玲、徐科、韩洪灵、叶志镇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
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详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
讨论与分析”部分及第九节“公司治理”部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请详
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3.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相关具体事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4.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相关具体事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5.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与会董事经审核,认为:2017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关于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意见及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6.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根据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最新股本1,081,421,9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9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2,735,086.96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2017年度分配预案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7. 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与会董事经审核,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17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将同时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公司 2017年
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
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75万元。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9. 审议通过了《关于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权限的议案》
申请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刘榕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决定、批准将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办理质押,用于公司和子公司各自的质押担保开具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结算业务或办理短期贷款,用于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相互质押担保,以解决公司和子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出现的短期资金不足的支付结算和融资问题。授权有限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下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对2017年下半年度的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其他应收账款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依据管理层对市场情况及交易近况的研讨判断,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17年下半年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17年下半年度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共计45,373,886.27元。
董事会认为: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2017年下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5,373,886.27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更有利于企业真实反映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实质关联单位和关联人。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具体事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相关具体事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12.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内容将同时刊登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义乌和谐芯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327 号)的核准,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和谐芯光(义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华灿光电已持有标的资产100%的股权。大信会计师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增资事项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8]第2-00007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8年4月4日止,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9,130,434股,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净额为人民币 1,081,421,968 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081,421,968元。另为更好地体现公司产业的特点以及战略发展方向,公司拟调整扩
大经营范围。因此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公司将授权管理层负责全权办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董事会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最终工商核准的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
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相关具体事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资调整的议案》
公司按照相关制度规定的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全体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并进行相应的薪资/津贴调整。根据考核情况,公司管理层、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议,调整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