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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贝德:关于公司股价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16

硕贝德:关于公司股价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22            证券简称:硕贝德        公告编号:2023-067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价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价短期大幅上涨风险。公司股票自2023年9月28日至10月16日连续七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00%,与同期创业板综指偏离度较大,且高于同行业公司的同期涨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形。

    2、二级市场炒作风险。2023年10月16日,公司股票换手率为37.76%,换手率较高。鉴于公司股价短期大幅上涨,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行为。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提示,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3、业绩下滑风险。2023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77,716.5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78.1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567.57%,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业绩下滑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秉持价值投资理念,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切勿追随投机思维,远离极端走势行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3年9月28日至10月16日连续七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采用书面问询和网络问询的方式,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
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未披露的处于筹划阶段有关公司的重大事项。

    5、在股票严重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再次关注以下风险事项: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股价短期大幅上涨风险。公司股票自2023年9月28日至10月16日连续七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00%,与同期创业板综指偏离度较大,且高于同行业公司的同期涨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形。

    3、二级市场炒作风险。2023年10月16日,公司股票换手率为37.76%,换手率较高。鉴于公司股价短期大幅上涨,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行为。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和公司披露的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4、业绩下滑风险。2023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77,716.52万元,比上
年同期减少4.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78.1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567.57%,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业绩下滑风险,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风险提示。

    公司拟于2023年10月28日披露《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正在核算过程中,且未向第三方提供,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后续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三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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