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2 证券简称:硕贝德 公告编号:2023-044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
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7 日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投资新能源线束生产项目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惠州金日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日工业”)投资 2.55 亿元在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开展新能源线束生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新能源线束生产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近日,金日工业与惠州市自然资源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出让人: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受让人:惠州金日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2、出让宗地编号:GP2023-19
3、出让宗地位置:惠州市汝湖中心区北部工业区 JBD92-01-01 地块
4、出让宗地面积:2.3709 公顷
5、宗地用途:工业用地
6、出让期限:50 年
7、出让价款:2420 万元
8、违约责任: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
按迟延支付款项的千分之一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 60 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9、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10、生效: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为了进一步落实建设金日工业新能源汽车线束生产项目。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实现公司大客户资源协同,扩大新能源汽车相关产品产值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竞争力。
三、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金日工业将办理相关权属证书等,相关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后续金日工业需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并需满足投资金额、投资强度、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周期、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及项目建成后的产值及税收等方面要求,如果未能满足相关要求,相关部门可以按约定对金日工业采取限期整改、支付违约金及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等措施。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