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63号)同意,公司向14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976,577股,发行价格为11.5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9,999,932.81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983,123.3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5,016,809.45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201Z0030号)。
(二)募集资金结余及使用情况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4,017.34 万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7,574.18
减:2021 年度募投项目累计投入 29,712.77
加: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及扣除手续费余额 1,114.30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8,975.71
减:本半年度募投项目所使用的募集资金累计金额 5,318.66
加: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及扣除手续费余额 360.29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4,017.34
注: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7,574.18 万元与净额 67,501.68 万元的差异 72.50 万元为前期尚未支付
完毕的发行费,目前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 年 1 月 11 日,公司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惠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号:810880100009430),
在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份 有 限 公 司惠州东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44050171823800001353),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0010078801900001971),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江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0174009972)。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东江支行开立了现金管理专
用结算账户(账号:44050271823800000000),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021 年 11 月 12 日,鉴于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江北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
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注销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0174009972)。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的议案》,同意增加惠州市硕众导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硕众”)为 5G 散热组件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通过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合众导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合众”)向其全资子公司惠州硕众增资 4,500 万元。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东莞合众、惠州硕众分别与硕贝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及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东莞合众账号:752900739810631、惠州硕众账号:752900917410651)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银行账户 余额
810880100009430 4.19
华兴银行 硕贝德
810860100000186 10,600.00
44050171823800001353 131.12
建设银行 硕贝德
44050271823800000000 14,448.00
浦发银行 硕贝德 40010078801900001971 5,947.58
东莞合众 752900739810631 0.04
招商银行
惠州硕众 752900917410651 2,886.41
合 计 - - 34,017.34
注: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简称华兴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东江支行简称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简称浦发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营业部简称招商银行。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的议案》,同意增加惠州市硕众导热科技有限公司为 5G 散热组件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合众导热科技有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惠州市硕众导热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4,500 万元,本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 5G 散热组件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自建厂房变更为自建厂房及租赁厂房,实施地点由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泽大道 136 号 3 号厂房变更为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
产业园惠泽大道 136 号 3 号厂房及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泽大道 136 号 5 号厂房,
本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1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4,748.24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201Z0211 号《关于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2 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江北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为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已将上述
账户注销完毕,并将账户余额 16.54 万元(系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除经批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
储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
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暂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