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2 证券简称:硕贝德 公告编号:2022-064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框架协议系双方投资合作达成的初步意向,双方合作的具体实施以签订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正式合作协议需由双方对协议条款进行协商,正式协议能否签署存在不确定性;正式协议需根据相关规则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才能签订,涉及的项目能否获得审批通过并顺利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框架协议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程序办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取得,土地所有权能否取得、土地最终成交面积、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本框架协议涉及的项目后续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4、本框架协议涉及的项目投资总额为预估数,不代表最终的投资总额;项目实施受协议对方土地、优惠政策等落地及公司资金、融资进度、行业宏观环境和产品市场等因素影响,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实施,实施的进度、规模及经济效益具有较大不确定性;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荆门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7月28日签订了《合作协议》。本着发展、共赢、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就公司在荆门市建设新能源部品产业项目达成初步合作意向,项目总投资约为12.6亿元,主要从事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液冷散热板、电芯连接系统、新能源动力电池铜排铝排端板侧板、新能源汽车智能天线及传感器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本协议为意向性投资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性质:地方政府机关
3、住所: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兴隆大道238号
4、关联关系: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未发生类似交易
6、履约能力:交易对手方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充分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宗旨
1、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保守秘密。
2、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应是双方在荆门地区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具体合作内容以双方后续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二)合作内容
1、乙方在甲方辖区内设立新能源部品产业项目,投资总额约为人民币12.6亿元,主要从事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液冷散热板、电芯连接系统、新能源动力
电池铜排铝排端板侧板、新能源汽车智能天线及传感器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甲方承诺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全力支持乙方在荆门投资,积极协助乙方取得甲方辖区内国有建设用地(I期约300亩)的使用权,支持乙方建设新能源产业项目,具体以后续双方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
(三)合作方式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开展各项工作,具体包括:
1、乙方及时办理新能源产业项目公司的相关行政审批、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工作;
2、为鼓励和支持该乙方新能源产业项目的建设和发展,甲方同意对该乙方项目给予具有竞争力的支持政策,协助乙方办理各项行政审批备案手续。
(四)后续安排
1、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原则性框架协议,在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应遵循公平合理、互利合作的原则,积极推进落实后续具体工作以及正式合作协议的签署。
2、其他具体事宜由甲方与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子公司在后续协议中进一步明确。
(五)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是甲乙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具体事宜以双方后续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今年以来,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散热液冷板、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端板侧板铜铝排、电芯连接系统等产品相继进入试产、量产,光伏储能等新能源散热器产品已向客户批量供货,新能源动力电池端板侧板铜铝排等结构件获得国内知名客户批量订单;动力电池散热液冷板、CCS 连接系统产线即将投产。为更好的抓住新能源行业发展机遇,公司拟在荆州建设公司新能源产业项目,依托该地区
较完善的工业基础设施及政府支持,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链布局。此外,荆门及周边城市已是多家新能源公司的重要生产基地,公司拟在该地区投资新能源产业项目,有利于为客户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本协议为双方达成的初步约定,具体合作细则尚需进一步明确,不会对公司短期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如果本协议能够顺利实施,预计将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重大风险提示
1、本框架协议系双方投资合作达成的初步意向,双方合作的具体实施以签订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正式合作协议需由双方对协议条款进行协商,正式协议能否签署存在不确定性;正式协议需根据相关规则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才能签订,涉及的项目能否获得审批通过并顺利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框架协议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程序办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取得,土地所有权能否取得、土地最终成交面积、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本框架协议涉及的项目后续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4、本框架协议涉及的项目投资总额为预估数,不代表最终的投资总额;项目实施受协议对方土地、优惠政策等落地及公司资金、融资进度、行业宏观环境和产品市场等因素影响,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实施,实施的进度、规模及经济效益具有较大不确定性;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没有披露过战略合作协议;
2、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温巧夫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22年5月31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26%,成交均价为8.43元/股。除前述情形外,本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若出现前述情形,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签订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