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2 证券简称:硕贝德 公告编号:2022-025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87.25万元, 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735.59万元,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本年度母公司实现可分配利润为5,162.03万元。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 益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等有 关规定,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21年末总股本465,746,427 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0.23元(含税)现金股利分红,合计派发10,712,167.82元,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至实施前,公司 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相关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制度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等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事前确认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战略发展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确认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