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2 证券简称:硕贝德 公告编号:2018-074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7日
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公司于2018年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即本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在延期一年内(2019年4月6日前)出售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及《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19年4月6日到期,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委托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长江资管硕贝德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硕贝德1号”)进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获得公司股票并持有(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2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16年7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6),硕贝德1
号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公司股份共计3,45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85%,购买均价为17.20元/股。
根据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6年末总股本407,516,85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0.3元(含税)现金股利分红,合计派发12,225,505.5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于2017年6月29日实施完毕,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获得现金红利103,500元;根据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末总股本407,093,85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0.3元(含税)现金股利分红,合计派发12,212,815.5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于2018年5月29日实施完毕,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获得现金红利103,500元。截止本公告日,硕贝德1号持股数量仍为3,45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5%。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的后续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根据员工持股计划整体安排和具体市场情况,将通过二级市场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出售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并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统一进行权益分配,兑现持有人因持有计划份额而享有的权益。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24个月,自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即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2个月,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硕贝德1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通过。
3、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硕贝德1号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特此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