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2 证券简称:硕贝德 公告编号:2018-046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4月1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7,093,8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2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所列股东账号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64 惠州市硕贝德控股有限公司
2 00*****667 朱坤华
3 01*****507 朱旭东
4 01*****262 朱旭华
注:惠州市硕贝德控股有限公司除08*****464股东账号外的其他股东账号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本次现金红利。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5月21日至登记日:2018年5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于2014年8月21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4年8月21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若公司按《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需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则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调整为4.1789元/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已经公司2018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区上霞片区SX-01-02号
咨询联系人:李燕开
咨询电话:0752-2836716
传真电话:0752-2836145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