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1 证券简称:同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寇相东、徐旭日、李艳霞、张通、张莎、魏增宝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自本公告披露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
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 万元(含本数)。
2、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时间已
过半。因受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综合原因影响,总经理徐旭日已增持 8,000
股,增持金额为 9.68 万元;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艳霞已增持 7,800 股,
增持金额为 9.29 万元;董事、董事会秘书张莎已增持 1,800 股,增持金额为 2.41
万元;董事魏增宝已增持 4,800 股,增持金额为 6.25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
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增持计划适时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今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时间过半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主体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持股情况
寇相东 董事长
徐旭日 董事、总经理
董事、副总经理、
李艳霞
财务总监 未持有公司股票
张通 副总经理
张莎 董事、董事会秘书
魏增宝 董事
2、本次拟增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计划实施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3、本次拟增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计划公告前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稳定市场预期,增
强投资者信心,拟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5 月 20 日,本次增持时间已过半,因受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
综合原因影响,总经理徐旭日已增持 8,000 股,增持金额为 9.68 万元;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艳霞已增持 7,800 股,增持金额为 9.29 万元;董事、董
事会秘书张莎已增持 1,800 股,增持金额为 2.41 万元;董事魏增宝已增持 4,800
股,增持金额为 6.25 万元。
2、本次增持股份实施情况
姓名 增持数量(股) 增持方式 总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寇相东 0 - 0 0.0000%
徐旭日 8,000 集中竞价 8,000 0.0090%
李艳霞 7,800 集中竞价 7,800 0.0088%
张通 0 - 0 0.0000%
张莎 1,800 集中竞价 1,800 0.0020%
魏增宝 4,800 集中竞价 4,800 0.0054%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政策因素或因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而导致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