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1 证券简称:同大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转让部分股权完成过户登记
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9 月 29 日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大股份”
或“公司”)收到山东同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大集团”)通知,获悉同大集团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给潍坊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金控”)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8 月 6 日,同大股份控股股东同大集团与潍坊金控签订了《股权转
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同大集团将其持有的同大股份中的 7,295,192股以每股 30.00 元的价格,协议转让给潍坊金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及 2021 年 8 月 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
关公告。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2021 年 9 月 29 号,公司收到同大集团告知函,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同
大股份协议转让给潍坊金控的无限售流通股 7,295,192 股已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潍坊金控持股7,295,192 股,持股比例 8.215%,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相关股东持股数量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类型 本次权益变动前 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同大集团 无 限售 流 29180769 32.861% -7,295,192 21885577 24.646%
通股
潍坊金控 无 限售 流 0 0 7,295,192 7,295,192 8.215%
通股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为了促进《股份转让协议》的顺利实施,2021 年 8 月 6 日同大集团与潍坊
金控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自《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后,《表决权委托协议》中相关事项生效。同大集团与潍坊金控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19,335,928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1.775%)对应的股东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等非财产性权利无条件、独家且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潍坊金控行使,委托期限自《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同大集团将标的股份全部转让给潍坊金控之日止。
2021 年 9 月28 日股份完成过户后,潍坊金控持有同大股份 29.99%的表决权,
控股股东变更为潍坊金控,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潍坊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对潍坊金控及潍坊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的主体资格、经营范围、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合理的调查和了解,确认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主体资格和资信情况符合《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受让意图明确,仍符合收购人的主体资格。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2、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双方不属于一致行动人,后续股份变动事项双方承诺共同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同大集团告知函;
2、过户登记确认书;
2、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