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1 证券简称:同大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8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业绩考核激励奖金的分配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董事会、股东会通过的《业绩考核激励奖金管理办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参考北京永拓会计师高事务所审计结果的基础上,对2018年度生产经营业绩指标进行了考核,确定本年度可提取激励奖金总额为1294060.00元。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1、净利润增长额=2018年度净利润-2017年度将利润=28798197.26元-24484663.33元=4313533.93元;
2、净利润增长率=2018年度净利润增长额/2017年度净利润=4313533.93元/24484663.33=17.62%
3、奖励资金提取额=净利润增长额*相应提取比例=4313533.93*30%=1294060.00元
依据《业绩考核激励奖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并在征集经理层对技术、管理骨干和卓越贡献人员提名后提出分配方案如下:
一:于公司受薪的董事会成员:不激励
二:于公司受薪的监事会成员:不激励
三、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 姓名 奖励金额(元) 分配比例(%)
1 王乐智 101895 7.87
2 郑永贵 50948 3.94
3 于洪亮 101895 7.87
4 徐旭日 101895 7.87
合计 27.56
四、其他重要人员
序号 姓名 奖励金额(元) 分配比例(%)
1 宋朝霞 101895 7.87
五、技术、管理骨干及卓越贡献人员:
中层及技术管理人员(共计39人) 奖励金额(元) 分配比例(%)
835532 64.57
六、本次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实施方案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公司业绩指标考核,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且无保留意见的企业报表为依据,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业绩指标计算办法进行考核,并向董事会提交考核报告,实际发放激励奖金所产生的费用计入下一年度,本次分配不会对公司2018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18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分配方案合理,有利于增强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岗位员工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该分配方案的受益人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监事会审查意见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业绩考核激励奖金的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符合《业绩考核激励奖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激励基金的分配充分考虑了激励对象在任职岗位、任职时间、业绩贡献、绩效考核结果等多方面因素。该分配方案是合理的。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