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9 证券简称:麦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1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行权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19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9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
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2、激励对象及数量: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260 人,激励
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分配比例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 占当时公司股
数量(万股) 权益数量的比例 本总额比例
1 张照前 董事、副总经理 150.00 4.35% 0.22%
2 梁启新 副总经理兼 110.00 3.19% 0.16%
首席技术官(CTO)
3 胡根昌 副总经理 100.00 2.90% 0.14%
4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890.25 83.77% 4.16%
(257 人)
5 预留 200.00 5.80% 0.29%
合计 3,450.25 100.00% 4.96%
3、对股票期权有效/等待期和行权安排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和 36
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授权完成之日起计算。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授权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部分授权完成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授权完成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部分授权完成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40%
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授权完成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部分授权完成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4、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8.18 元/股。
5、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19 年-2022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考核会计年度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预设净利润目标值(A) 1.90 2.30 2.80
预设净利润门槛值(B) 1.52 1.84 2.24
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考核完成指标如下表所示:
各考核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 X 考核指标完成率
当 X≥A 100%
当 A>X≥B 80%+20%*(X-B)/(A-B)
当 X<B 0%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若上述考核指标完成率计算结果包含小数点,则以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数。
各期可行权数量=各期可行权额度×考核指标完成率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评结果 优秀/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评分 80 分-100 分 60 分-80 分 60 分以下
标准系数 100% 80% 0%
激励对象个人各期实际可行权数量=激励对象个人各期可行权额度×标准系数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及以上,则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行权;若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行权,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二)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1、2019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等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已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 2019 年 4 月
29 日至 2019 年 5 月 9 日,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19 年 5 月 28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
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时,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未发现相关人员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19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
定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9 年 6 月 13 日,授予价格 8.18 元/股。公司独立
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调整与授予相关事项
行了核实。
5、2019 年 7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完成的公告》,实际授予登记数量为 3,127.83 万份,共涉及 241 名激励对象。
6、2020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未达到,同意公司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所涉股票期权数量共 938.349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完成了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7、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未达到,同意公司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所涉股票期权数量共 1,251.132 万份,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完成了上述股票期权的
注销事宜。
8、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核实。
9、2023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