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9 证券简称:麦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7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6.63 元/股调
整为 6.57 元/股。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9 月 1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已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 2021 年 9 月
15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时,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未发现相关人员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调整与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发布《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更正公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更正后)》。
6、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本次实际授予并登记的激励对象总
人数为 300 人,实际授予登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数量为 753.12 万股,占本
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前公司总股本的 0.88%,该部分股票已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发行上市。
7、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授予价格的调整情况说明
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的公告》,
并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实施完成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860,290,7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061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
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
(4)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因此,调整后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P=6.63 元/股
-0.0600616 元/股≈6.57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已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实施完成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授予价格事项的审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因为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
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