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9 证券简称:麦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2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
召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三)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2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0月28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老坑工业区一巷八号一楼会议室
(五)会议主持人:俞磊女士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72,686,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5148%。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 人,代表股份 225,244,75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386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均为 2021 年 10 月 25 日下午深交所收市
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5 人,代表股份 42,112,98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9333%。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7,300,0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82%;反对
630,9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82,0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017%;反对
630,9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9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7,300,0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82%;反对
630,9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82,0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017%;反对
630,9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9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7,300,0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82%;反对
630,9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82,0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017%;反对
630,9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9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7,902,7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反对
2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084,6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28%;反对
2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7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7,898,1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0%;反对
3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080,0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19%;反对
3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吴德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张鑫律师、贺晴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做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