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9 证券简称:麦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4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1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57,647,05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9,999,993.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9,912,474.9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0,087,518.09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L1030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六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户和存储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专户账户 专户余额(元) 项目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 高端小尺寸系列
1 份有限公司深圳 41008900040243993 456,000,000 电感扩产项目
国贸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2 限公司深圳新安 765374947120 220,000,000
支行(注1) 射频滤波器
中国建设银行股 扩产项目
3 份有限公司深圳 44250100001200003823 219,000,000
布吉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 研发中心
4 限公司深圳坪山 443066508013003787613 85,000,000 建设项目
支行(注2)
5 宁波银行股份有 73010122002056514 180,000,000
限公司深圳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 补充流动资金
6 行股份有限公司 79170078801300006951 170,887,993.05
深圳分行营业部
(注3)
合计 1,330,887,993.05
(注4)
注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安支行的上级单位;
注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的上级单位;
注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的上级单位;
注4: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实际净额之间800,474.96元的差额,是因为公司用自有资金垫付不含税的再融资发行费用1,316,248.55元与保荐费、承销费增值税额515,773.59元之间产生的差异。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称“甲方”)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六家银行(以下统称“乙方”)及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丙方”)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以下简称“本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未以存单方式存储募集资金。
甲方以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原则应购买乙方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若甲方以募集资金购买其他机构理财产品的,甲方应要求理财产品发行机构与甲方及丙方共同签署《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颜利燕、张伟权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向甲方出具上月完整对账单,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扫描件发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孰低为准)的,乙方应当及时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