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12]44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证
上[2015]65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的规定,
本公司将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
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1,794,871 股,发行价格为 39.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849,999,969.00 元,扣除发
行费用 21,968,674.4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28,031,294.59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 6361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项 目 2019 年度
募集资金净额 827,522,778.35(注)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532,531,066.76
减:本期使用金额 190,715,178.08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0.00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利息收入)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1,961,616.29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46,238,149.80
注:上表中募集资金净额 827,522,778.35 元与 828,031,294.59 元的差异为 508,516.24 元,此笔
差异为非公开发行费用 556,325.59 元、利息收入 47,809.35 元所致。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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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
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规定,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
2017年1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分别与华
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岭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明确了各
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7 年 3 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公司
将部分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储,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与东海证券、专户银
行在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基础上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
为加强对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募投项目的实施效率,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
案》,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18
年 5 月连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与华夏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将原保存在工商银行深圳观澜支行的 7,500 万元募集资金转存至该募集资金专
户实行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同时公司于 2018 年 5 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观澜支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在原《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的基础上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二)》,协议约定工商银行深圳观澜支行剩余的募集资金继续存
放在该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2018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设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在中国银行深圳新安支行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并于 2018 年 11 月连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与中国银行深圳宝安支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原保存在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的 1 亿元募集资金转存至新
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另外,同月与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在原《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补充协议(二)》的基础上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三)》,协议
约定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剩余的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该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2019 年 1 月 10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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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基于 LTCC 基板的终端射频声表滤波器(SAW)
封装工艺开发与生产项目”中拟投入晶圆制造生产线和厂房建设的 16,000 万元资金
投入至“MPIM 小尺寸系列电感生产项目”中使用。同时为了将一体电感产品向“小型
化、精密化”方向精进,公司推出了更小尺寸的 MPSM 系列电感,故将“MPIM 小尺
寸系列电感生产项目”名称改为“MPIM 及 MPSM 系列一体电感生产项目”。 同时为
加强对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募投项目的实施效率,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公司在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原保存在该行用于
“基于 LTCC 基板的终端射频声表滤波器(SAW)封装工艺开发与生产项目”的 1.6
亿元募集资金转存至新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剩余的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原募集资金专
户。因此公司于 2019 年 3 月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保荐机构东海
证券在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三)》的基础上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四)》。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 46,238,149.80 元,具体情况如
下表:
专户银行名称 账号 存储方式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账户余额(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观澜支行 4000026829201085312 活期/存单 287,011.6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4000026829201085312 信用证 5,443,700.00
司深圳观澜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南岭支行 44250100006000000546 活期/存单 496,928.3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龙华支行 10867000000836196 活期/存单 5,143,341.88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福田支行 10852000000305118 活期/存单 23,279.7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新安支行 749771032096 活期/存单 33,785,873.39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龙华支行 10867000001168900 活期/存单 1,058,014.85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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