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9 证券简称:麦捷科技 公告编号:2018-108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公司原董事兼财务总监江黎明先生计划在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11月21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8,62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截止目前,江黎明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时间已届满,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11月21日期间,江黎明先生未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日,江黎明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114,4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江黎明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预先披露了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江黎明先生已于2018年8月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呈,江黎明先生已不再公司担任董事及财务总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披露的《关于董事兼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董监高在任职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公司将督促江黎明先生继续履行上述所有承诺,直到承诺履行结束为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