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9 证券简称:麦捷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5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江黎明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如下:
本次拟减持股份 本次拟减持股数
姓名 职务 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减持方式
比例(%)
江黎明 董事兼财务总监 278,623 0.04% 集中竞价交易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江黎明先生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一、计划减持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 职务 持有公司股票 占公司总股本的 持有无限售条件
数量(股) 比例(%) 流通股总数(股)
江黎明 董事兼财务总监 1,114,493 0.16% 278,62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78,62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4%)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2018年5月22日-2018年11月21日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江黎明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江黎明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