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9 证券简称:麦捷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7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
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原激励对象黄树锋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详细情况如下:
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
(一)回购的原因
因原激励对象黄树锋离职并已办理完成相关离职手续,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第十二章第三条第2款规定及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规定,公司拟对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等各项事宜。
(二)回购的数量及价格
黄树锋持有的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如下:
a、回购数量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5年5月13日,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15
年7月28日。
2016年6月实施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0.813259元(含税);2017年6月实施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
股转增19.719819股,同时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80387元(含税)。
公司本次回购的数量和价格调整如下:
1、回购数量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相关规定,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Q0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
因此,本次回购数量为:5000×0.75×(1+1.9719819)=11145股。
2、回购价格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P=P0÷(1+n)-V
其中:P0为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回购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
因此,本次回购价格为: (11.91-0.0813259-0.1380387) /2.9719819=
3.933616元/股
3、激励对象原获授股数、授予价格以及调整后的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如下: 序号 姓名 原获授股数 原授予价格 回购股数 回购价格 (股) (元/股) (股) (元/股) 1 黄树锋 5,000 11.91 11145 3.933616
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向黄树锋支付回购价款人民币43,840.15元。
本次回购注销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将按法定程序办理减资手续。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实施。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并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激励对象黄树锋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一致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一致同意对此部分限制性股票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对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约定,公司就此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43,840.15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监事会的核实意见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十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十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与注销”规定,将激励对象黄树锋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进行回购注销。
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的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以上一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股份。
经公司监事会核查,公司激励对象黄树锋已经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尚须根据《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并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股份公告手续、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注销的相关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5、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九日